如何应对过度财产保全的问题
永康律师
2025-05-08
在处理过度财产保全问题时,被保全方可采取以下几个步骤:首先,收集证据证明保全措施的确超出了必要范围,如银行账户余额、资产评估报告等。其次,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1条和第102条规定,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,要求撤销或变更不当的保全措施。此外,还可主动与申请方协商解决,或向法院申请解除或变更财产保全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101条,债务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,申请撤销或者变更不当执行。第102条规定,被执行的财产属于国家的,或者属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的,或者是个人生活必需品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不得被执行。在民事诉讼法实施司法解释中,对于财产保全的申请,法院应审查申请人的主债权是否明确,并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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